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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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1 10:22:59 文/易瑾轩
为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逐步扩大普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通知》(冀教学[2011]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4月中旬完成考试实施方案及命题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考、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计划为12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会计 | 200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会计电算化 | 200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会计与审计 | 30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4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金融与证券 | 15 | 三年 | 5500元/生·年 |
市场营销 | 70 | 三年 | 5500元/生·年 |
物流管理 | 47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工商企业管理 | 70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3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汽车电子技术 | 17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4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电脑艺术设计 | 40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建筑工程管理 | 80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工程造价 | 175 | 三年 | 6000元/生·年 |
化学制药技术 | 80 | 三年 | 5500元/生·年 |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取得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五、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12日8:00至 4月16日12:00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http://www.hebeea.edu.cn) |
4月26日前 | 缴纳考试费100元,缴纳方式为以下两种: (1)考生直接汇入学院帐户: 帐户名称: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开户行:石家庄建行中山西路支行 帐号:130****5036050502407 (备注: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 (2)考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或各地区招生办事处直接缴纳。 |
4月27日 | 凭缴费票据及准考证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4月28日至30日 | 登统核实成绩,多种形式公示。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
5月5日至9日 |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省考试院备案后 5月10-15日 |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
注:考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