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3)

吉林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3月15日 |
9:00—11:30 |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笔试) |
3月14日 |
9:00—17:00 |
综合素质测试 (每个人的面试时段另行通知) |
3月15日 |
13:30—17:00 |
综合素质测试 (每个人的面试时段另行通知) |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平行的第二志愿采取“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录取,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遵循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从前到后检索,经检索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科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4.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经省招生办批准,不足部分转到学校当年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5.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7.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网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七、相关事宜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主动接受省招生办、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学校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14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院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坚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咨询电话:招生办(0431)85541071 85510416 85541089
招生办网址:http://zsbgs.网址未加载
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jjtc6271
招生咨询QQ群:335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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