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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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
单独招生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促进全市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为确保我市2014年高职单招工作科学有效、平稳有序、公正公平,现将《重庆市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22日
重庆市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
单独招生试点实施办法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建立符合重庆市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体系,提升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试点内容详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2014年试点院校共12所,(按院校代码排序)分别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二)招生专业
各试点院校开展高职单招的专业为教育部及市教委正式审批设立并适合高职单独招生的专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得纳入高职单招。具体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继续加大向开展高职单招的民办高职院校倾斜。2014年,民办高职院校单招计划总量不超过2013年高职专科原始招生计划总量的50%,公办高职院校不超过30%。各试点院校高职单招计划在市教委2014年下达学校的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切块安排。其中单列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单招计划总量的1/3。学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