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等职业单招试点

重庆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0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建立符合重庆市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体系,提升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试点内容详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2014年试点院校共12所,按院校代码排序分别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二)招生专业
各试点院校开展高职单招的专业为教育部及市教委正式审批设立并适合高职单独招生的专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得纳入高职单招。具体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继续加大向开展高职单招的民办高职院校倾斜。2014年,民办高职院校单招计划总量不超过2013年高职专科原始招生计划总量的50%,公办高职院校不超过30%。各试点院校高职单招计划在市教委2014年下达学校的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切块安排。其中单列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单招计划总量的1/3。学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四、性质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五、工作步骤
(一)审核备案
各试点院校于1月底前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二)政策宣传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2月下旬将审核通过的招生宣传材料统一组织在媒体及各高中阶段学校宣传。各试点院校及时将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等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报名
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9:00-12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考生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拟报考院校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进入该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填报1所院校。4月9日9:00-17:00,文化基础测试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二次征集报名,填报尚有计划余额的院校。具体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部门。
(四)考试
1.文化基础测试
文化基础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试点院校统一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仍按2013年办法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0分钟。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30日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学校自主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考生实践动手能力、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中职毕业生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由各试点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30日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以上科目的分值权重由各校自主确定,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报市教委备案。其中,文化基础与英语听说能力分值权重之和不低于50%,英语听说能力分值权重不高于10%。
(五)成绩和分数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