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实施方案(2)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0
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职业认知和专业基础等方面。分值为300分。
六、命题评卷
(一)考核由我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成绩确定。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以基本能力测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以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为录取总分。
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我院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17日—4月21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发。
(三)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免试规定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我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九、组织保证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把单独招生工作当作名校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试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