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4单独招生简章(2)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3/19
(1)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5、交报名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现场信息确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并领取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6、察看考场:文史、理工考生于4月12日下午2:00后查看笔试考场。
五、考试安排
1、对口考生考试为面试,主要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面试时间为4月12日信息确认后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后即可离开。
2、文史、理工考生考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分值为150分,参照普通高考方式。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0:30。
3、考试主考场设在我院校内。根据报名情况,考生集中地区可设分考场。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1、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2、笔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和评分,面试由我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3、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测试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手续:4月16日至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在4月22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入学。
4、已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5、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等方面执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八、免试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申请免试入学。
2、报名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发送邮件到我校邮箱dzxyzs@163.com,并将书面材料(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于4月7日前提交到我校,或于4月7日之前特快专递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报名费,已被我校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春季高考。
3、资格审核。4月1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免试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