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

贵州高考招生简章
2014/3/5
1、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3、报考护理、助产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
4、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五章 申请流程
第九条 考生在2014年3月25日-3月31日期间登陆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http://www.网址未加载),在网上填写《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 报名现场确认时交《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身份证、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的考生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 现场确认时需交报名费,缴费标准及现场确认安排见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通知,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二条 通过资格审查后,普通高中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科学常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内容。面试时间:2014年 4月12日。
中职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及职业能力测试。
文化考试时间:2014年 4月12日上午,职业能力测试时间:2014年 4月12-13日。
第十三条 考试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宫校区。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四条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4月20日前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并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报考我校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中职单报高职学生报考我校综合测评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
第十六条 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及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规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不参加2014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