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选拔录取方案(2)

4、面试

时间:2014年3月9日。(具体报到地点及考试安排见我校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不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按照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择优提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签订承诺书

一经公示认可,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承诺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的考生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

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及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采取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和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占20%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

项目

权重

说明

高考成绩

50%

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

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

20%

以考生所在学校上一年度高考本二(含)以上批次录取率(按文科、理科分别计算),与今年考生所在科类人数相乘,预测今年本二(含)批次以上上线人数。

以考生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在所在中学科类排名的平均值,与今年按科类预测上线人数之比,得出考生排名率。

我校按入选考生的排名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率前20%的得20分,21-40%得16分,41-60%得12分,61-80%得8分,80%以下得4分。

面试成绩

3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

上述三项得分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1、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10%的考生,予以录取并可任意选择专业;

2、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11%——70%(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因不填满六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责任自负)。其中,在同分情况下,化学选测科目等级为A(含)以上,历史选测科目等级为A(含)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到临床医学专业和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

3、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70%以后的考生,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服从调剂,保证录取。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同时,相关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

4、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4—87971822。

八、联系、咨询方式

1、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传真)

2、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

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地址:http://zhaosheng.yzu.edu.cn/zzzs/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九、本方案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如果国家或江苏省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更多扬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考试试题、成绩查询、录取分数线相关信息请点击扬州大学自主招生专题页:/gaokao/Special/yangzhoudaxuezzzs/
 

扬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选拔录取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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