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日前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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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称《规定》)近日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现正式面向社会公布。自治区2012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民生优先,以确保安全和促进公平为重点,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并重,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力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规定》相对2011年稳中有变,为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掌握规定的内容,现将主要变化简要介绍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高考安全顺利举行。
各地招生委员会将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协调联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考试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将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加大部门协作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的力度,在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更新、更有力的举措,确保今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
二、扎实推进,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为全面提升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保障考试安全的能力,自治区将建成覆盖全疆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全方位发挥作用的考试指挥、管理、监控、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考点建设,可以形成实时高效的考试指挥和考场监控体系,能够有效遏制考试违规行为,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逐步扩大试点院校招生规模,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成功进行单考单招试点的基础上,将新疆职业大学、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行为比较规范、培养质量较好、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高职院校也纳入试点范围。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四、严格规范,做好艺术、体育等特殊类专业招生。
加强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招收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考试办法、评价标准、录取规则等政策信息的公开和执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录取规则和标准。做好加分项目调整变化情况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正确理解相关政策。
五、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制度各项举措。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完善诚信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和违规惩处四项工作机制;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特长及加分资格等重要特征信息,加强招生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高考、阳光招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高考社会环境。
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充分运用新媒体,丰富招生宣传内容和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发挥积极导向作用。
七、强化管理,加大“高考移民”治理力度。
各地将切实采取有效办法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办理集体户现象。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八、加强建设,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
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九、艺术类本科零批次可填报三个志愿
经过可行性论证,对今年艺术类本科零批次志愿设置进行了调整,从往年的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调整到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增加了艺术类考生的选择机会。
十、本科一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六个专业
今年,我们进行了专业调整,本科一批次每个院校从原来的可选报三个专业调整为可选报六个专业,增加了考生对专业的选择权,也有利于院校按照考生专业意愿进行录取。
十一、网上志愿填报时间有调整
2011年,我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2日8时至6月17日20时。我们今年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进行调整,安排在6月10日8时至6月15日20时进行。主要考虑一是考生家长填报志愿心情迫切,希望考后尽早开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二是很多地州集中办学,考生居住地较为分散,尤其是农牧区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可以回家,减轻考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中学的管理压力;三是今年公安现役院校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单独进行,不再和军校和公安院校的体能测试、军检工作同时进行。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后,考生可兼报零批次几类院校,有时间在各测试点之间往返,同时也能确保我区录取工作按时开展。
十二、关于双语班考试科目内容
自2012年起,自治区开始有双语文科班毕业生参加高考,在招生规定中新加入双语文科班的相关内容。另外,为便于和其他科目分值统一,也利于录取时院校进行参考,我们将双语班英语的分值从100分调整为150分,不含听力测试内容,成绩仍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十三、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团中央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团委自2010年起取消了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项目,不再开展该项表彰活动。考虑到高考加分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2009及以前年度自治区已经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2010、2011年度高考中继续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从2012年起,自治区取消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项目。
以上是自治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情况的简要介绍。请各位考生和家长认真了解详情,仔细阅读规定原文(参见《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2〕9号)或登陆新疆招生网<www.xjzs.edu.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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