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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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4
五、测试安排及有关规定
1.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定于4月10日进行。考生凭测试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于4月9日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参加全省专项测试。
2.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方法和测试标准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2014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3]13号)。除可免测的考生外,没有参加全省专项测试或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能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如因通知不到位导致在校考生漏报、错报,由考生所在高考报名点负责;属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漏报、错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中学、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集中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运动员等级证书、参加比赛项目成绩及名次等。各地应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社会的监督。
3.承办测试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测试工作规定。专项测试须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由当场裁判员、记分员及考生三方对测试结果进行确认;所有主观性评分项目均应有实况录像,所有客观性评分项目均应采用电子测试。要切实把好裁判员和测试工作人员选聘关,凡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和参加过高中毕业生体育培训与辅导的教师,一律不得担任测试工作。
4.严格要求,严肃考风考纪。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工作纪律,不准接受与测试有关的吃请或考生的财物,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点应加强考生身份核验工作,对代考考生应通过公安部门查清代考人员及被代考人员身份。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测试规则,对在专项测试中有代考或者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以及其他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高考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发现并核实的考生作弊事实记录等相关材料,考点应在当天报送至我院监察与督查处。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