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 2014 年普通高校

广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4/2/28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各高等学校:
现将《广西 2014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 2014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 年 1 月 4 日
附件
广西 2014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
招生办法
一、报名
符合我区 2014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艺术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计划编制
具体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编制的《 2014 年高考指南 —— 招生计划篇》,其中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下同。名单见附件 1 )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没有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章程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一)文化考试。
与普通高考相同。
文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 2014 年 6 月,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通知执行。
(二)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且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艺术统考高职高专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其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艺术统考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
1. 艺术统考。
分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 6 类,详见《关于做好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 2013 〕 275 号)。
2. 校考。
( 1 )区内院校的校考。
区内本科院校招收的艺术统考未涉及专业,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其专业考试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广西艺术学院属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区内高职高专院校均应直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招收的艺术统考未涉及专业,可认可使用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