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 2014 年普通高校(2)

广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4/2/28
( 2 )区外院校的校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下同),如是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如与我区艺术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尽量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区外院校在我区组织校考须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进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定广西师范大学为美术类、非美术类考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美术类考点。
校考时间从 2014 年 1 月 12 日开始, 2 月底前结束。
( 3 )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确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本校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4 倍。校考合格证书由招生院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须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有关信息通过网站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规范 2014 年部分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广西组织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考院〔 2013 〕 302 号)。
五、划线办法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
六、志愿填报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三个录取批次、实行顺序志愿。
三个录取批次,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
顺序志愿,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 2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 2014 年 6 月中下旬。
填报以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证且校考成绩经相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填报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七、录取
(一)本科层次投档规则。
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该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