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3
七、收费标准
语、数、外文化基础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院校综合素质考核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考试费60元/考生,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考试时现场收取)。
八、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学院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表彰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3.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月25日前通过EMS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2014年1月10日 |
公布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提前单独招生简章、综合素质考核大纲 |
2014年1月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
2014年1月20日 | |
2014年2月10日 |
公布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
2014年3月17日 |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2014年4月10日 |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名单 | |
3、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与安排 | |
2014年4月18日 |
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 |
2014年4月19日 |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试 |
2014年4月25日 |
1、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
2014年4月27日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委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14206
招办咨询电话:0510-81710066、81710088、81710099传真:81710060
投诉电话:0510-81710017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十五、本简章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