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4)

浙江高考招生简章
2013/5/7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学校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向学校申请“新生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915007
电子邮件:zhaosheng@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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