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2)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3/5/7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与学位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英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分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制药工程、工业设计、药学、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教育学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0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0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生物科学第一年学费5000元/年,第二年起学费按学分收费;其余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高职
第十八条天津大学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为350人,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语种为英语。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附则
第十九条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人民奖学金及各种专项奖学金130余种,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第二十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阅读:
更多天津大学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天津大学专题页:/gaokao/Special/tianjindax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