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湖南高考招生简章
2013/2/28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简介: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验收。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湖南省常德市,校园占地面积506亩,建筑面积14.5万余平米,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工程与技术系、理学系、经济与管理系、艺术与体育系五个教学系和公共与基础课教学部,设有35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和兼职教师400余人,在校学生80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学院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办学,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立足之本,实施“素质+能力+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市场需要,着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院选聘母体学校优秀教师为专任教师主体队伍,师资力量雄厚,拥有计算机基础课等省级优秀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一批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学院多名教师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学院建立了一批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成绩斐然,成立了20多个学生社团和协会,曾多次荣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下乡”先进单位,省级“大学生百优社团”。学生在全国及湖南省历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英语演讲比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各项竞赛中屡获大奖,在历次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中,一次性通过率均超过90%。学院毕业生历届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
学院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序列,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批次高考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新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芙蓉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前,由湖南文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注明“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XXX专业学习”,在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后,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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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2012年全国高校录取分数线、2012年各省高考提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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