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高考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7日(2)

陕西高考报名
2012/12/6
1.反对宪法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2012年12月20日前,确定考点、考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由各市招办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同县(区)、同科类考生的准考证号之间不得留空号,同一学校或同班级学生准考证号原则上不得连续。对通过编排准考证号为考试作弊提供方便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2012年12月22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四)2013年4月10日前,各市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所需试卷数量(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点1袋统计)。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小语种、西藏班考生、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
(五)2013年4月10日前,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各市、县(区)招办要按照教育部等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6号)要求,与当地卫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严禁以体检工作站等形式取代体检医院的工作。要对体检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采取措施,完善程序,确保无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论要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表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涂点规范,以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体检结论要反馈给考生。
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各市招办于2013年3月10日前到省招办领取。
2013年4月11日至20日,省招办集中采集考生体检表信息,各市招办要做好准备工作。采集考生体检信息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及时提供《201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
四、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5〕22号)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伪造学籍档案。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要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招办要将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于2013年1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201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
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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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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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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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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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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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证明:
学校公章 县(区)教育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班主任签名: 学校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市(区): 县(区):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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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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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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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负责人签名: 考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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