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年高考音乐术科考试大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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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2
①单音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每条播放一至三遍。
⑤旋律每条播放一至五遍。
(2)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1)试卷结构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部分满分25分,只能视唱五线谱。
(2)评分标准
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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