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12级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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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3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12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新生必须凭“入学通知书”来学校报到处报到并办理有关入学手续,须携带:
1、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七张;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2级新生(包括非浙江省的生源)户口是否迁移至校所在地,由学生本人自愿决定。需迁移户口的新生必须在开学报到时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迁入我校,报到时未迁入的入学后就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我校,在办理迁移户口时,应注意:①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可有效。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迁入浙江省海宁市,并注明迁入;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8日(星期六),报到地点为:东方学院长安校区(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五、家庭困难学生请注意: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历来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同学们解决上学的经济问题。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得到学校或银行贷款解决经济困难问题的请认真了解《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里的相关介绍,并如实按要求填写书内附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及随通知书寄发的表格《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用,相关表格和填写说明请查阅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页------资料下载------学生资助类。
六、其他
1、新生赴校乘坐火车者,可凭“入学通知书”向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学生票。请注意安全。
2、在新生规定报到当天,学校在杭州火车站(城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和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设有接待点,有专车接送。接送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止。
3、新生报到自备车来校驾车路线:(1)、走杭浦高速(杭州至上海浦东)从“长安、盐仓”出口,下来后往右(长安方向)转弯直行二公里过红绿灯后从东大门入校区;(2)、走杭州绕城高速东线(上海方向)从“许村”出口,往右(海宁方向)转弯走S101省道(东西大道)直行三公里可直达校区;(3)、走杭州绕城高速从下沙出口后第一个红绿灯左转走文汇北路,过星星港弯后直行四公里到S101省道(东西大道)右转二公里可直达校区;(4)、从沪杭高速的长安出口,右转直行二公里可到达校区。
4、新生报到乘公交车来校者,有下列车次可以到达下沙校区后换乘公交868路专线到东方学院长安校区下车:
快速公交B1线,黄龙公交集散中心——汽车东站——下沙高教园区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B支4线,时代电子市场——下沙高教园区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K401,马市街(浙二医院)——下沙高教园区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K210(夜间线),城站火车站——下沙高教园区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K525路,城站火车站——下沙高教园区文溯站;
223路,武林广场(东跑道) ——下沙高教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k369路,下沙商贸城 ——下沙高教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k370路,下沙商贸城 ——下沙高教东区(浙江财经学院)。
5、乘坐火车到海宁站后可乘坐公交:220路(直达长安校区门口)、123路(直达长安镇);乘坐高铁到海宁西站后可乘坐公交车到达长安校区。
6、杭州市区可以乘坐k868路专线下行(大关北-海宁皮革城),途径九堡汽车客运中心,在学院路口下即到长安校区。
7、学校规定新生不准将电脑带入宿舍。
8、报到咨询电话:
东 方 学 院:0571— 87571500 87571501 88922733
学校招生办:0571—87557480
传 真:0571—87557480
Email: cyzsb@zufe.edu.cn
请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zufedfc.edu.cn/),及时了解相关具体工作安排。
9、新生入学手机号选择可在报到当天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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