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557)。

第二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邮编:402360。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1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七条  学院占地面积415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位于中国石刻之乡、西部五金之都的重庆市大足区,是培养资源与环境保护高级技能人才的专科院校。

学院现设环境工程系、环境艺术系、建设管理系、公共管理系和基础部等5个系(部)。按照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建立起从环境保护源头清洁生产到中间循环经济,再到末端工程治理及其延伸专业全覆盖的专业体系,是以培养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人才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专任教师7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人。同时,还聘请环保行业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一线工程技术人员为兼职客座教授。

第九条  学院投入教学实训设备总值1500万元。校园网宽带每个座位和床位均有信息点,建立了学院网站、校内视频服务器、教学资源服务器、财务管理系统、图书管理查询系统、学生评教系统等。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2018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新疆、云南等六省市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六省(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招生省(市)招办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我院可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根据在六省(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省(市)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联考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市)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我院学生规定年限内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

(一)在校生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二)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8500元-10000元/年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市招考信息报);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四人间、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

第二十六条学生因故退(转)学退费,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规定执行。

第七章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七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遇任何招生问题请与学校招生办联系,否则如出现任何问题,学院概不负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43793181。

第三十二条学院电话:023—43793191 43793192

学院传真:023-43793101

学院网址:www.cqzhxy.cn

学校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1/5/6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开学时间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2021/8/28

河南科技大学2021级新生缴费攻略

河南科技大学2021级新生缴费攻略
河南科技大学
入学须知 河南科技大学 2021/9/6

青岛工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

青岛工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
青岛工学院
开学时间 青岛工学院 2021/8/25

哈尔滨广厦学院2021年录取时间统计表

哈尔滨广厦学院2021年录取时间统计表
哈尔滨广厦学院
录取查询 哈尔滨广厦学院 2021/7/13

太原工业学院2021年天津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太原工业学院2021年天津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太原工业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太原工业学院 2021/7/17

四川省2021年书法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四川省2021年书法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四川书法统考报名信息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8/17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致返校同学的一封信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致返校同学的一封信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疫情防控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绵阳城市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绵阳城市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新生大数据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021/8/31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1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录取查询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1/8/2

安徽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教育部关于艺..
安徽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1/5/28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网上迎新系统操作指南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网上迎新系统操作指南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

黑龙江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黑龙江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黑龙江大学
开学时间 黑龙江大学 2021/8/20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书法学专业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完成高考报名; 2.有良好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2021/6/6

贺州学院2021年返校防护怎么做?

贺州学院2021年返校防护怎么做?
贺州学院
疫情防控 贺州学院 2021/8/31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6/15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告知书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告知书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9/1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11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华北电力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北京北京高考华北电力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2高考 北京北京高考华北电力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1/5/2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