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春财经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财经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校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等国家资助政策。我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并开设“绿色通道”。

入学前,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部分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1.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我校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000元。

第八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成绩优秀、思想品行良好的在校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一等奖全校比例2%,奖金2000元;二等奖3%,奖金1500元,三等奖比例5%,奖金1000元。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体育场等部门提供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按月发放工资。目前,全校勤工助学岗位年均发放勤工助学工资金额26万元左右。

第九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招生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补缺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的规定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即:文史类按:外语、语文、数学次序,理工类按:外语、数学、语文次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除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外,在其他省(区、市)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原则为:“专业级差”,级差分数为2分。具体操作程序为: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及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原则为:“专业清”。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再按高考实考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未能录取到所报志愿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江苏省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C,等级优先顺序为(A+、A、B+、B、C+、C、D+、D)。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考生分数和等级相同时,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网址未加载/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邮编:130122;

联系电话:0431-84512713 ,0431-84551458(传真);

联系人: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2018年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银川能源学院2021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银川能源学院2021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银川能源学院2021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银川能源学院2021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2021/8/14

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1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通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通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疫情防控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21/8/21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6/10

天津商业大学2021级新生辅导员介绍,快来认识一下吧!(会计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2021级新生辅导员介绍,快来认识一下吧!(会计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
入学须知 天津商业大学 2021/9/6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21/9/17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疫情防控提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疫情防控提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疫情防控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校区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校区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开学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1/8/20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1/5/26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取分数线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取分数线(7月14日更新)省份最高分最低分辅助分河北588.7578.625山西713.8679.8458江苏历史组(南京校区)565544478-180-92江苏历史组(淮安校区)542508441-165-89河南768..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取分数线 2021/7/14

南阳师范学院2021级萌新大数据

南阳师范学院2021级萌新大数据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办
新生大数据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办 2021/8/25

新余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新余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新余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新余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10/7

郑州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介绍 1.学校全称:郑州商学院 2.国标代码:14040 3.学校地址..
郑州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郑州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1/8/27

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

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
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
西藏高考招生资讯 西藏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表 2021/7/24

新疆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新疆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新疆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新疆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211工程】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11工程】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美术报考指南
艺考 美术高考指南 美术报考指南 2021/5/21

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8

衢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衢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衢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衢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1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