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11年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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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9
二〇一一年新生入学须知
新同学,欢迎您!
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使您顺利入学,现将您在入学报到时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1级本、专科新生的报到时间是
2、报到地点: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成都火车北站、火车东站设有迎新接待站,备专车迎接新生。如对成都路况熟悉的新生也可在火车北站乘36路车抵达我校,或在市区内乘8路、7路、20路、108路、112路、113路公共汽车抵达我校。在报到期间,在体育馆报到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3、为了更好地迎接新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考生不要提前到校,提前报到者食宿自理。
二、报到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办理时注意事项:
(1)户口关系。成都市(含区、市、县)的新生,是否迁户口由考生及家长自定。其他地区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如不迁户口,由考生及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说明。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至成都理工大学。迁移证每人一张单独开(必须盖有公安部门公章及户籍专用章方为有效)。从新生报到起40天内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户口迁入学校后,除转学、退学的学生外,其余学生须毕业时才能迁出户口。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使用国家规定的简化字,涂改无效。
(3)身份证。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办理。届时学校将与公安机关协商后,安排时间统一办理。
3、中共党员:带县(军队师)级以上党委的组织介绍信。介绍信转至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入学后交党委组织部)。已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请随身携带有关材料(入学后交各学院党总支)。共青团员:携带团员证。未颁发团员证的,须带相当于乡一级以上团组织介绍信,并将其转至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入学后交各学院分团委)。
4、新生纸质档案办理根据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新生向当地招办咨询。部分省份要求新生自带档案报到,自带档案报到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本人所属地区招办或所在中学提取本人纸质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拆封,入学后由班主任统一上缴档案馆。若要邮寄档案请按以下地址寄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段1号 收件人:成都理工大学档案馆 邮编:610059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一底片)照片10张(彩色黑白均可,背面注明学院、专业、姓名)。
三、关于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说明
1、教材费
2011级普通本、专科生预收一年级教材费800元/人;管理科学学院中英联合办学项目商务管理专业2011级预收一年级教材费900元/人。教材费第一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此项收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
2、军训服装及军训教材费
学生军训须统一着装。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学生统一代购军训服装,收取军训服装费、军训教材费等110元/生。此项收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
3、体检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入学新生须进行体检复查,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皮肤、五官等科常规检查和肝功、血常规检测、X光胸透等,按低于成都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体检复查费60元/生。此项收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9]27号)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11级普通本、专科生全部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学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179号)精神,2011级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仍按照2010年标准执行(2010年缴费标准为120元/生.年,其中政府补贴80元/生.年,个人缴费40元/生.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
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参加成都市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244元/生。此项收费由学校医院代收取。
5、户口迁移工本费
对要求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的学生收取户口迁移工本费8元。此项收费由学校保卫处代公安部门收取。
6、卧具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要求,为了方便学生,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入围的企业中引进了部分卧具生产厂家到校销售床上用品,其销售的产品已经省质检部门检验,卫生质量标准合格,也符合学校公寓化管理规定,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每套床上用品包括3斤和4斤棉絮各1床,床单、被套、枕巾和枕套各2张,枕芯1个,蚊帐1副,床垫1床,共535元。此项收费由销售厂家收取并出具收据。
根据要求,如果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必须向学校提供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经省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备案、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审查后方能带入校园。严禁学生将黑心棉、有传染病源、洗涤褪色等有害公众健康和卫生的床上用品带入公寓,如私自带人并由此而引起的传染病传播及公共卫生纠纷,责任自负。
7、耳机费
为满足学生外语学习和听力考试,学校为学生订购了适合收听校园调频广播节目(频点88.9兆赫)和音频节目的耳机。该耳机质量有保障,质保4年,单价35元。学生本着自愿购买的原则,在入学教育期间,以班为单位到装备处购买。如因学生自带耳机或购买其他耳机而影响外语学习和听力考试,责任自负。此项收费由装备处代收。
四、收费方式
1.代扣代缴方式
新生应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应交学费、住宿费等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达的银行卡内,统一由银行代扣代缴。新生住宿费统一按1000元/生·年的标准预收,入学报到后按实际入住公寓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收据时据实结算。2008—2010级普通本、专科学生应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本学年应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当年随《录取通知书》寄达的银行卡内,统一由银行代扣代缴,在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期间,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领取收据。
2.刷卡缴费方式
代扣代缴方式未成功的学生,可持存有足额现金的“银联”卡,或可全国通存通兑的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通过集中收费现场或学校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设置的POS机刷卡缴费。
3.现金缴费方式
学生持现金到集中收费现场或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缴费。为了保证现金安全,请尽可能选择前两种缴费方式。
五、特别提示:
1、新生报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新生赴校路费等,均由学生自理。
2、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包括体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入学教育期间组织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请所有新生作好准备。
4、由于新生报到期间人员较多,犯罪分子也会趁机以新生或新生家长的名义混入校园,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随便请人代管、代拿行李。
5、到校后尽快办理报到手续并将学费交至财务处收费点,不要请人代交,不要轻易将银行卡、个人证件交付他人,以免造成个人财务损失。
6、迎新期间,学校只在迎新点有交费事项,请不要向其余任何单位和个人缴纳费用。
7、请务必记住我校保卫处治安科的电话号码:028-84078740,以便遇到紧急或可疑情况,拨打核实或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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