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1年新生奖学金及学生资助举措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1/8/3
新生奖学金及学生资助举措
一、新生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录取到我校全日制的优秀普通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和表现评定,设有校长特别奖、优秀新生奖、基础学科新生奖。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取得学籍以后评定和颁发(温馨提示:新生奖学金将于2011年12月颁发)。
(一)校长特别奖
对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科第一名的新生或在高中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青少年信息学竞赛者颁发校长特别奖,免交本科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
(二)优秀新生奖
优秀新生奖分甲、乙、丙三等。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甲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2%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一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乙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2%-7%之间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二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丙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7%-15%之间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三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高考文化分数必须达到:自然分理科分数为卷面满分的75%以上(不含加分因素)、文科分数为卷面满分的70%以上(不含加分因素);标准分总分达到700分以上(不含加分因素)。对有选考科目省份的考生排名,需考虑选考科目的成绩。
(三)基础学科新生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或保送到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科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专业)、经济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人文科学试验班中未获得校长特别奖或新生甲、乙、丙等奖学金的新生,享受基础学科新生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二、资助举措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元化的混合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形式。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的无担保商业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之后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要求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3.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现场办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入学报到手续。
4.勤工助学 学校指导和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已经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650余个,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5.困难补助 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主要用于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的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补助)。专项补助包括:冬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等。
6.学生医疗保险 学生医疗保险是保障学生医疗待遇和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我校所有在册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学校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参加保险后学生享有住院、门诊重症、日常门诊等多重医疗费报销待遇。学校帮助学生办理医疗保险,以缓解学生在校期间因病给家庭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7.学费减免 烈士子女、孤儿等优抚对象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学费减免。
8.社会资助 学校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目前,我校设立了60多项专项奖学金,40多项助学金。2011年,宋庆龄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丰田助学金”,资助1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都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www.网址未加载)申请。
新加坡奖学金项目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选派高中毕业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学习的通知》(教学司〔2011〕8号)文件通知,新加坡今年向我国提供297个本科生奖学金名额,接受我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学习,学生毕业后将在新加坡工作6年。教育部委托我校在内的12所高校,从2011年入学的应届理工类高中毕业生中进行选拔。经选拔合格的学生持因私护照,以自费留学方式派出(新加坡方提供奖学金)。我校名额为28名。
选拔条件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数学、英语成绩优秀,品德优秀,适应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在16至20岁以内(即1991年1月后至1995年1月前出生)的应届理工类高中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新生如愿意作为赴新加坡留学预备人选,并征得家长(监护人)同意,请于2011年9月16日12:00前登陆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通过“高考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提交申请。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不少于奖学金名额分配数2.5倍的比例进行遴选,并推荐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新加坡方选拔。
根据往年经验,赴新留学学生在原籍办理护照时间较短,建议愿意参与新加坡本科奖学金项目选拔的新生入学时暂不迁移户口。
附:
学校各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负责事项 |
相关部门名称 |
联系电话 |
接站 |
校团委 |
027-6877 2012 |
新生住宿安排及查询 |
后勤保障部 |
027-6875 4108(总务管理办公室) |
发放新生托运行李 |
学生宿舍(教学楼)服务中心 |
027-6877 2143 |
转学生档案及
党团组织关系 |
招生就业工作处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
027-6875 6175(招生就业工作处档案室)
027-6875 2755(组织部党建办公室)
027-6877 2396(团委组织办公室) |
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
财务部 |
027-6875 6779、6875 4661、6875 2400(财务部)
027-6876 2976、6877 2828、6877 6946(中国银行借记卡咨询电话) |
户口迁移 |
保卫部 |
027-6877 5829 |
安全 |
保卫部 |
校内报警电话:027-6877 7110 |
学生资助事宜 |
学生工作部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 |
027-6877 2033、6877 2350 |
电子邮件服务 |
网络中心 |
027-6877 3808 |
入学报到事项及
新生奖学金咨询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027-6875 4231、6875 4826(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