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6年录取分数线(吉林、湖北)

吉林高考分数线
2016/8/4
一.我校在吉林第二批(A段)艺术类的录取工作于7月25日下午16时开始至7月27日下午16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文一志愿考生450人,综合分:最高分:523分,最低分:352分,平均分439分;艺术理一志愿考生109人,综合分:最高分:497.6分,最低分:387.6分,平均分438.7分。
二.我校在湖北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7日上午7时30分开始至10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2人,最高分:414.1分,最低分:414,09分,平均分414,10分;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最高分:383分,最低分:369分,平均分375分。
二.我校在湖北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7日上午7时30分开始至10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2人,最高分:414.1分,最低分:414,09分,平均分414,10分;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最高分:383分,最低分:369分,平均分3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