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高考填报志愿公告【第一次意向填报】

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
2016/6/25
直接进入》》2016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一、网上填报意向条件
投档分(即文化课总分加照顾分)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本次可填报本科提前A批(一本)意向;
投档分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本次可填报本科提前A批(二本)意向;
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投档分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本次可填报本科提前B批(一本)意向;
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投档分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本次可填报本科提前B批(二本)意向;
投档分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本次可填专科提前批意向。
二、网上填报意向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6月25日凌晨开始网上填报意向,10:30时,已填报意向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意向,11:00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意向,已填报意向的考生只允许修改意向。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意向后,直到网报意向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批次、科类、意向类别、与本人性别相同考生中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以及与考生本人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同时还可以看到所报批次、科类、意向类别、与本人性别相同的招生计划数和入选投档比例。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2:00 |
631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13:00 |
581分—630分考生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14:00 |
531分—580分考生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15:00 |
481分—530分考生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16:00 |
381分—480分考生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17:00 |
281分—380分考生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18:00 |
其余考生(即281分以下) 结束本次意向填报 |
三、网上填报意向程序
1.查看意向计划、每类意向具体包含院校名单、学校招生章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学校招生章程可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阅。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意向,并查看动态排名;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查看最新公布的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并结合本人情况、所报意向的具体要求决定是否修改意向。
4.网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投档比例进行投档,由军区、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确定参加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工作的考生。若选定的考生数达不到规定的参加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的人数,将顺延投档。若顺延投档人数仍不足将安排第二次网上填报意向,时间预计安排在6月27日,详见届时公告。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流转流程网上公示,未入选考生公示其未入选原因。
四、网上填报意向注意事项
1.请加入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号nmgzskszwx),了解详细招生政策解读。
2.填报意向期间,考生要经常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本栏目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信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
3.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同一意向类别下投档分较高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直接影响后续考生的最终排名。
4.考生只能在本科提前A批(一本)、本科提前A批(二本)、本科提前B批(一本)、本科提前B批(二本)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择一个批次,根据本人意愿、身体条件及高考成绩等填报一个意向。
5.按性别各批次、各科类、各意向类别计划总数及投档比例如下表。
意向类别 |
批次 |
科类 |
性别 |
计划数 |
投档比例 |
军事(含国防生)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2 |
1:4 |
军事(含国防生)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1 |
1:4 |
军事(含国防生)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男 |
398 |
1:4 |
军事(含国防生)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62 |
1:4 |
军事(含国防生) |
本科提前A(一本) |
蒙授文科 |
男 |
5 |
1:4 |
军事(含国防生)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女 |
6 |
1:4 |
公安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男 |
23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男 |
62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普通文科 |
男 |
201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男 |
103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146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普通理科 |
男 |
135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蒙授文科 |
男 |
42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蒙授理科 |
男 |
26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女 |
5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女 |
6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普通文科 |
女 |
36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女 |
12 |
1:5 |
公安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理科 |
女 |
22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普通理科 |
女 |
22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蒙授文科 |
女 |
8 |
1:5 |
公安 |
专科提前 |
蒙授理科 |
女 |
4 |
1:5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3 |
1:3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 |
1:3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男 |
15 |
1:3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7 |
1:3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女 |
1 |
1:3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女 |
1 |
1:3 |
公安现役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女 |
1 |
1:3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男 |
21 |
1:5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20 |
1:5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文科 |
女 |
5 |
1:5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本科提前A(二本) |
普通理科 |
女 |
5 |
1:5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 |
1:5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男 |
6 |
1:5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文科 |
女 |
1 |
1:4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本科提前A(一本) |
普通理科 |
女 |
1 |
1:4 |
公安(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一本) |
普通文科 |
男 |
2 |
1:5 |
公安(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一本) |
普通理科 |
男 |
6 |
1:5 |
公安(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4 |
1:5 |
公安现役(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 |
1:3 |
公安现役(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一本) |
普通理科 |
男 |
2 |
1:3 |
公安现役(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1 |
1:3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2 |
1:5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理科 |
女 |
1 |
1:4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文科 |
男 |
1 |
1:5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专项) |
本科提前B(二本) |
普通理科 |
男 |
2 |
1:5 |
6.考生须在填报意向规定时间内填报意向,逾期不填报意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意向和本次意向所涉院校志愿的权利。
7.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意向。
8.网上填报意向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过“钉钉”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9.填报意向并入选的考生,若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结果合格,7月6日按要求填报本科提前A批、专科提前批具体院校志愿;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结果合格考生,7月10日按要求填报本科提前B批国家专项计划具体院校志愿。公安(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类,公安现役(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现役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可兼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其他各类只能在本意向类别内填报具体院校,不可跨意向类别填报。
10.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5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