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辽宁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3
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海洋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1.动画、视觉传达设计、行政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2.水产养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业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与金融、日语、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第一年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第二年及后续年级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4.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层次 (以下简称专升本)学习各专业(会计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升入本科层次继续学习(以下简称中职升本科)各专业(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在瓦房店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1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至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属航海类专业。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4.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就读。
招生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20402 | 行政管理 | 四年 | 文史类 | 管理学 |
030101K | 法学 | 四年 | 文史类 | 法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管理学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管理学 |
120301 | 农林经济管理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管理学 |
020101 | 经济学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经济学 |
020307T | 经济与金融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经济学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文学 |
050207 | 日语 | 四年 | 文史类、理工类 | 文学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0807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25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202H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合作办学)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102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103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9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120701 | 工业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502T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803K | 航海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804K | 轮机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808TK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903T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707 |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71001 | 生物科学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70703T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90601 | 水产养殖学 | 四年 | 理工类 | 农学 |
090602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农学 |
090603T | 水族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农学 |
090604TK | 水生动物医学 | 四年 | 理工类 | 农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二年 | 单独考试 | 工学 |
080801 | 自动化 | 二年 | 单独考试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二年 | 单独考试 | 工学 |
081001 | 土木工程 | 二年 | 单独考试 | 工学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二年 | 单独考试 | 工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二年 | 单独考试 | 管理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 | 专业名称 |
2500 |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
4000 | 市场营销、会计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工程管理、应用物理学、行政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与金融 |
4100 | 法学 |
4200 | 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水产养殖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生物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汽车服务工程 |
4800 | 英语、日语、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
9000 | 动画 |
10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3000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收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外方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2. 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4.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生.年,二等奖800元/生.年,三等奖500元/生.年)、企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 二等25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设有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审批,同意我校与新西兰奥塔哥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080202H,采取“3+1”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51755N。根据双方院校联合制订的专业学生四年培养方案,学生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三年,符合签证条件和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校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四年未达到出国标准或主动放弃赴新方学习的,可继续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的考生。
6.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7.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8.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9.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计划招收15名赴俄五年制学生(国外2.5年、国内2.5年),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赴俄就读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1.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http://zsjy.dlou.ed网址未加载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http://www.dlou.ed网址未加载
瓦房店校区:大连市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12号 邮编:116300
传真:0411-39104111
电话:0411-39104018、39104017、39104199
网址:http://gzy.dlou.ed网址未加载
大连海洋大学
2016年4月7日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9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636628万平方米(约合954.54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2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436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95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4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2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694.06563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694.578元;图书118.1553万册,生均图书64.162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
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5%。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主要用在生源充足且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录取高质量考生。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专升本)、网络工程(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备注 |
1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4 | 理 | 经济学 | |
2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文/理 | 经济学 | |
3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文/理 | 经济学 | |
4 | 050201 | 英语 | 4 | 文科 | 文学 | |
5 | 050207 | 日语 | 4 | 文科 | 文学 | |
6 | 050303 | 广告学 | 4 | 文/理 | 文学 | |
7 | 050304 | 传播学 | 4 | 文/理 | 文学 | |
8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理 | 理学 | |
9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理 | 工学 | |
10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理 | 工学 | |
11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理 | 工学 | 专升本 |
12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13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14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15 | 080207 | 车辆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16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17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 | 理 | 工学 | |
18 | 0804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19 | 080411T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20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理 | 工学 | |
21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理 | 工学 | 专升本 |
22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23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24 | 080801 | 自动化 | 4 | 理 | 工学 | |
25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理 | 工学 | |
26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27 | 080902 | 软件工程 | 2 | 理 | 工学 | 专升本 |
28 | 080903 | 网络工程 | 2 | 理 | 工学 | 专升本 |
29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30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31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32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33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理 | 工学 | |
34 | 08160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4 | 文/理 | 艺术学 | |
35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 | 理 | 工学 | |
36 | 08250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37 | 082801 | 建筑学 | 5 | 理 | 工学 | |
3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 | 理 | 管理学 | |
39 | 120105 | 工程造价 | 4 | 理 | 管理学 | |
40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文/理 | 管理学 | |
41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 | 文/理 | 管理学 | |
42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文/理 | 管理学 | |
43 | 120602 | 物流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44 | 120701 | 工业工程 | 4 | 理 | 工学 | |
4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
4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
47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
48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宿费收取标准:500-1200/人.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年,二等500元/人.年,三等300元/人.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顺序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我校2016年根据各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美术类:我校2016年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为本科二批第一阶段批次,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根据各省招考办要求决定招生批次和投档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两个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素描),不具备条件者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6、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7、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录取条件:
①辽宁省获得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证的考生。
②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参加2016年我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的考生。
(2)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辽宁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录取;河北省、山西省不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一起排名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3)美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8、高职高专升入本科录取,对达到省招考办规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学校网址:http://zjc.lnut.ed网址未加载/index/zsw/zsws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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