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高考志愿填报文理类设6个批次

江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6/5/20
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了今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6月7日开始,文史、理工类将设6个批次录取。高考志愿集中填报将分4次进行,其中本科、高职(专科)分开填志愿,每个批次都有网上征集志愿机会。
考试安排
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6月7日开始
我省2016年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
我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全国卷。技术科目由我省自行命题。
每个考场不少于1名外县(区)监考员
根据规定,文化统考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采取有效手段阻断高科技作弊行为;统一实行设区市范围内的县(区)之间异地交叉监考,确保每个考场不少于1名外县(区)监考员;统一考试文具,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前考试文具禁止带离考场;统一按要求进行“安检”,考生入场时在指定位置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统一实行“三对照”,使用身份证阅读器严格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统一进行全省考场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严查各类考场违规行为。
6月24日-25日可申请查分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疑问可以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查分申请时间为6月24日~25日,6月26日~27日进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志愿填报
文史、理工类设6个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A段为原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部分列入提前批本科的专业),第二批本科B段为省内外独立学院及部分民办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含)以上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A段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第二批本科B段是指原省内外三本院校(主要指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共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体育类仅设高职(专科)1个批次。
志愿集中填报将分4次进行
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高考外语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1日9时-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专科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平行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9日9时-1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每个批次都有网上征集志愿机会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有一定缺额的,可进行二次征集)。
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高职(专科)征集志愿则只填院校,不填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本科缺额院校和缺额计划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计划总数(如:某校缺额专业05、07,缺额人数共3名),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
投档录取
不得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根据规定,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一律不得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职院校,可于9月8日前,将被录取而确定不报到的考生退档。未完成的计划经学校申请,省高招委同意,于9月中旬集中网上征集志愿补录。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其他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25日左右结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
三大类考生可以加5分投档
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奖项的应届毕业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1)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均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由省体育部门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成绩复试合格者。
征集志愿时最多降20分投档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不含艺术、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