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高考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招生规模公布

陕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6/4/17
报考条件和招生规模已公布 本组稿件由记者 张潇 实习生 邹敏采写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招办获悉,2016年本科一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个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出台。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包括65个县(区)。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下达到陕的招生计划将在《2016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
报考条件: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5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本人还要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招生录取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3%
地方专项计划由省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3%。我省实施区域为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
报考条件: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65个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农村地区范围内的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招生录取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计划根据申报及测试情况由招生院校决定。实施区域也是我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共包括65个县(区)。
报考条件同地方专项计划。
4月5日前,有关高校已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本省申报考生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根据各县(区)招生办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的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单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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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造假取消录取
省招办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招办、高校、中学要完善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对被举报存在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办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即使已被录取仍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省招办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招办和高校加强监督,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本组稿件由记者张潇实习生邹敏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