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3)

新疆高考最新信息
2015/11/9
2、专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由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和高考统考两部分组成。
1)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自治区随后下发的文件要求参加自治区统考或按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参加校考。
2)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3、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五个语种及双语班考生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在参加该考生填报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八、关于政策宣传、信访举报和公示
各报名组织机构和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和家长了解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等)以多种形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自治区教育厅或经自治区教育厅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实的 “投机报考” 考生,将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九、其它
(一)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
1、在疆有常住户口:是指在新疆境内经常居住的地方,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注册登记户籍。不包括疆内中学(含公办中学、民办中学)和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统一办理的集体户口。
2、在疆实质性就读:是指在新疆境内学校连续、完整、真实就读并有连续完整的学籍、学生档案及各学期考试成绩。
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zxs.moe.edu.cn/pages/login/login.jsp https://zzxs1.moe.edu.cn/pages/login/login.jsp
https://zzxs2.moe.edu.cn/pages/login/login.jsp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图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
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填报。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如实、认真、规范、逐项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填报信息一经提交后,将无法进行更改。考生的报名信息将作为编排考场、考试、录取、在教育部进行注册等工作的唯一依据,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的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计算机字库安装问题出现乱码,所有考生填报信息时除“民文姓名”填写项外,其余各项均须使用汉文填报。
2.“报名序号”:按《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准确填报。
3.“姓名”:严格按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填报,所有考生填报的姓名必须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各汉字中间不留空格,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的“点”请使用“· ”,不能省略或使用其它符号。
4.“民文姓名”:(非必填报项)供使用维、哈、柯等语种类型参加考试的考生填报,请用相应的民文文字填报自己的姓名。
5.“考试类型”:为必选、单选项,可选项目为:(1)全国统考 ,(2)保送,(9)单招。
6.“身份证号”:须填报考生本人的18位二代身份证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7.“科类”:此栏为必选、单选项,可选项目为:(1)文史;(3)艺术(文);(4)体育(文) ;(5)理工 ;(7)艺术(理);(8)体育(理);(9)单独考试 (只限三校生填报)。
此栏由考生按自己报考的科类进行填报。报考体育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须特别注意,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一致,填报科类时须选择文史类“(1)”或理工类“(5)”,在参加相应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高考统考成绩。
考生填报的科类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号编排的唯一依据,一经上报确认,不得更改。
“单独考试”只能由“三校生”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三校生”是指我区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三校高职”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
8.语种类别:(1)汉语言;(2)维语言;(3)哈语言;(4)蒙语言;(5)民考汉;(6)柯语言;(9)双语班
9.“户籍所在地区”:此栏为必选、单选项;“户籍所在县市”:此栏为必选、单选项。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户籍不在新疆,可选择“其他省(市、自治区)。
10.“考生特征”:此栏为可选、单选项,考生根据自己的特征、特长,选择其中一项,不可多选。特征、特长代码见附件中《考生特征、特长代码表》。
11.“体育专项”:此栏为单选项。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填此项,其他考生不填此项。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体育专项,在附件中的《体育专项代码表》选择一项,不可多选。
12.“民族”:此栏为必选、单选项。考生所填报的民族必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民族一致。民族代码见附件的《民族代码表》。
13.“出生日期”:(格式为1998-01-02)考生所填报的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14.“民考汉(汉考民)类别”:此栏为单选项,只有填报“民考汉(汉考民)登记表”并由辖区派出所、县(市、区)民宗委审核签章确认,考生才能填报。
民考汉指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
汉考民指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
(1)民考汉:如果考生的父母只有一方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报“(1)单民考汉”。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报“(2)双民考汉”。
汉语言考生不填报此栏,其他非民考汉考生以及不报考民考汉计划的其他语种考生均不填报此栏。
(2)汉考民: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并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则填报“(1)单汉考民”。
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不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并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则填报“(2)双汉考民”。
15.“应试外语语种”:此栏为必选、单选项。考生按自己参加高考的应试外语语种填报,选项为:(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
考生填报的应试外语语种同时作为编排外语科目考场的重要依据,考生选定并上报后,不得更改。
16.“考试语种(只限双语班考生填报信息)”:此栏为双语班考生必选、单选项。考试语种即为试卷语种。此栏信息为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使用何语种(维文、哈文、柯文、蒙文)试卷的唯一依据。
维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维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维文试卷答题。
哈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哈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哈文试卷答题。
柯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柯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柯文试卷答题。
蒙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蒙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蒙文试卷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