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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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7
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体部署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标
第二章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四、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
五、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六、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七、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八、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第三章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十、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差距
第四章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十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二、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结构布局调整
十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十五、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第五章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六、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十七、加强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和分类发展
十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二十一、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六章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二十二、大力发展终身教育
二十三、构建终身学习平台
二十四、完善终身教育网络
第七章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十五、坚持德育为先
二十六、注重能力培养
二十七、促进全面发展
第八章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二十八、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九、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
三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一、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第九章 扩大教育开放
三十二、提升与台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水平
三十三、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章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十四、加强师德建设
三十五、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十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三十七、建设高水平高校教师队伍
三十八、建立科学的教师管理机制
第十一章 强化教育保障
三十九、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
四十、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十一、推进依法治教
第十二章 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四十二、重大项目
四十三、改革试点
第十三章 加强组织领导
四十四、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
四十五、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四十六、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为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具有决定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人口70%的地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毛入学率达80.2%,普职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毛入学率达24.4%,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日趋完善,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八年位居全国首位;教育改革逐步深化,教育开放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内容方法不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高等教育总体水平不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投入总体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强省必先强教,兴业必先兴教。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为福建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一章 总体部署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育人为本。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先行先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富有时代特征、体现福建特点的现代教育。
促进公平。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
提高质量。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服务大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着力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着力提高自主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和文化引领水平,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着力拓展与台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战略目标
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到201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达90%以上,经济较发达的37个县(市、区)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2%;20—59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建设10个左右“教育强县”。
——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全面实现“双高普九”任务,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区域扩大到68个县(市、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基本建立起与福建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20—59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3年;“教育强县”达40个左右。
——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6%;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率达99%;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阶段,毛入学率达53%;“教育强县”顺利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翻一番,20—59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实现建设教育强省目标。
经过十年努力,发展任务全面完成,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理念更加先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更显活力,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与台港澳教育交流合作的区域特色进一步凸显,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07.72 119.1 123.1 13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0.5 91 93 96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381.28 351.6 368 388
巩固率(%) 96.48 97 98 99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34.76 103.6 104.4 119.4
毛入学率(%) 80.2 85 90 96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78.77 88.2 92.7 103.3
在校生(万人) 75.05 83.7 87.2 93.9
其中:研究生(万人) 3.8 4.6 5.6 7.6
毛入学率(%) 24.4 32 40 53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25.71 30 40 60
(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330 410 500 66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38 9.5 10.5 1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1 11.5 15 22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 12 13.3 14
第二章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四、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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