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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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30
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拟报考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答: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招生高校联合测试,其他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步骤如下:
①考报名:2014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并填写《江苏省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审核表》。
②格审核:2014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015年2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12日。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4月20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4月30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测试结论为优秀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提示: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如其不作为文化单考考生报考高校,则还须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
(2)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相关高校须在4月20日前将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学生司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②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招生高校应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录取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③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招生高校应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中“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考试,不得随意降低文化考试录取要求。
④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队有关政策录取。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拟报考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答: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招生高校联合测试,其他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步骤如下:
①考报名:2014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并填写《江苏省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审核表》。
②格审核:2014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015年2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12日。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4月20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4月30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测试结论为优秀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提示: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如其不作为文化单考考生报考高校,则还须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
(2)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相关高校须在4月20日前将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学生司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②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招生高校应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录取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③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招生高校应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中“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考试,不得随意降低文化考试录取要求。
④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队有关政策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