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为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三个阶段,具体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4〕21号)执行。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1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体检组织工作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细则〉的通知》(京高招委字〔1998〕007号)文件执行。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果无效。

  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可于6月9日12∶30至15∶30到北京市体检中心补检。

  如果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体检结果公布查询之日起两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所在体检医院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院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可通过体检医院或区县招办向市体检中心提出终检申请,由市体检中心进行终检。

  北京市体检中心为本市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三、考试与评卷

  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全国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满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6月7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下午3:00—5:00 数学(文/理)

  6月8日 上午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下午3:00—5:00 外语

  (三)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文/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在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经各区(县)高招办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计划

  市高招办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载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整理形成《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除教育部规定可以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市高招办不予接收和公布。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应分区县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农村专项计划”,该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县的农业户口考生。同一高校不同区县、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

五、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市高招办在《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同时向社会及考生告之在京招生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六、志愿填报

  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二)专科志愿

  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8月3日8时至4日20时。

  (三)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2.填报时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发布。

12下一页

2015北京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1级通知书已全部发出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1级通知书已全部发出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录取通知书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8/20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校园通app使用指南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校园通app使用指南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入学须知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2021/9/13

安徽外国语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安徽外国语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录取查询 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2021/8/20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线上来报到指南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线上来报到指南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

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5/22

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普高海南省、河北省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

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普高海南省、河北省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
广东医科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广东医科大学 2021/7/25

燕山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燕山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燕山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燕山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1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1年最新秋季开学返校须知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1年最新秋季开学返校须知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疫情防控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2021/8/22

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内蒙古、山西艺术类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内蒙古、山西艺术类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北京科技大学
录取查询 北京科技大学 2021/7/8

潍坊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潍坊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潍坊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潍坊理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2021北京高考体育专业2021北京高考体育专业2021北京高考体育专业2021北京高考体育专业
2022高考 2021北京高考体育专业 2021/5/20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1级新生调整入学时间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1级新生调整入学时间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
开学时间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 2021/8/21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5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级新生线上注册报到的通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级新生线上注册报到的通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入学须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9/2

温州理工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温州理工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温州理工学院
录取查询 温州理工学院 2021/7/19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10/9

安徽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艺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 五、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一)总原则: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最新颁发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公平、..
安徽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安徽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8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指南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指南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2021/8/27

黎明职业大学2021年录取通知书来啦,请签收!

黎明职业大学2021年录取通知书来啦,请签收!
黎明职业大学
录取通知书 黎明职业大学 2021/9/1

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来咯!

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来咯!
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平台
新生大数据 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平台 2021/8/28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