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中职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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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1 10:52:44 文/潘娜
新教职成办〔2015〕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完善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现就2016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本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和新华社新疆分社负责。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毕业生信息电子注册组织和信息录入发布工作,新华社新疆分社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范围。采集的范围包括自治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2016届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毕业生以及2015届需要补充信息采集的毕业生。
三、信息采集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6月3日(见附表)。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做好场地安排,拍摄前期毕业生资料的准备,按规定编排好每个学生的电子注册号,按照拍摄进度开展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
(二)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为避免挂外网毕业生信息的误差,提高工作效率,今年采集信息时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结合各学校提供的学生学籍信息,学生在采集信息时只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即可。例表如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子注册号
毕业时间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教学点名称
班别
学历类别
专业
所在校别
族别
手机号
(三)请各学校提供30平方米的临时工作用房1间,有220V电源、登记桌、五把椅子并悬挂窗帘,避免自然光照入房间。拍摄场所应保证一定的空间使空气畅通,具体安排拍摄点的数量,请各校参照综合信息采集工作日程表予以安排,并及时与新华社新疆分社的有关人员联系。
(四)毕业生在拍摄时应着装整洁、严肃,禁止穿吊带衫,避免穿着与肤色接近的浅黄、土黄色衣服,以及与蓝色背景接近的衣服,发型以露出眉眼及耳朵为准,确保毕业证的严肃性及照片的验证效果。
(五)毕业学生拍摄2寸相片4张,用于毕业证书,1寸相片8张,提供给学校用于毕业生登记表,档案等其它与毕业证书相关的地方。
(六)因毕业实习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来学校拍摄的学生可向采集组交一张像素大小为480*640,天蓝色背景免冠彩照的光盘,并附前面表格里的信息。
(七)因其他原因没有按时采集信息的2015届毕业生,可安排到此次信息采集。
(八)为保证所有学校毕业生能够按时上网注册,对漏拍和因故未拍的毕业生,请与新华社新疆分社联系,安排予以补拍。
(九)新华社新疆分社的拍摄人员一律实行《采集工作证》挂牌上岗制度,采集工作证无新疆分社印章,一律无效。
新华社新疆分社联系人:侯庆安
联系电话:0991—8805559 150****6620
传 真:0991—8805560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
附件:自治区2016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综合信息采集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