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成绩查询分数线

重庆高职单招
2015/3/3
成绩公布及查询
学院于2015年4月9日前,将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发给我校。我校于2015年4月10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考生号于4月10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单独招生专栏上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五条 分数线公布及二次征集志愿
1.文化基础测试合格线公布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2015年4月10日前,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相应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公布。
2.学院预录取分数线公布
2015年4月10日 前,学院先按普通文理科和对口高职,分别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50%的原则,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学院于2015年4月10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中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月10日 -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在单独招生专栏中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
3.二次征集志愿
(1)2015年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报名系统进行二次志愿征集报名,填报尚有计划余额的专业。具体可咨询我校招生办。
(2)2015年4月17日,开展第二次预录取。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六条 预录取公布及录取确认
1.学院于2015年4月17日至23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中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和报名号登录我校网站查询预录取结果。
2.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23日前到学院招生办(行政楼 109 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3. 2015年4月24日 ,学院将高职单招最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及年龄要求: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年龄。
2.外语语种要求: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3.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4.录取原则: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专业志愿服从调配的考生中选择,直到完成计划为止。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34729 49655062 49835901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mail:cqcjzs@126.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邮编: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