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高校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和拟招生专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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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6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和拟招生专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现就我省普通高校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和拟招生专科专业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科专业申报
(一)申报原则
1.按照分类办学的要求,本科院校原则上不新增专科专业。
2.暂停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查询已开设目录外专业代码及名称请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二)申报程序
1.学校填写《2015年度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和《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服务平台中的操作指南做好增设专科专业的网上申报工作。
2.我厅组织专家审阅各高校的申报材料,对专科专业开办条件进行审核。
3.经我厅审核拟同意开设的专业连同其它2015年度拟招生专业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2015年度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汇总表》一式一份。
2.《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3.每个专业的申报材料应规范完整,独立装订成册,用牛皮纸袋装好,在纸袋外贴上申请表封面复印件。
4.开设高职公安类、教育类专业,须征得省级公安、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通过平台申报。拟增设高职教育类专业,须同时填报《高等职业学校增设教育类专业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
5.申报增设临床医学类专业,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征得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厅。
6.新增设专科专业材料及相应电子版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业备案
1.凡设置了专科专业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8号)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服务平台中的操作指南做好2015年拟招生专科专业的备案工作。各学校登录服务平台的用户名与去年相同,密码向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申领。
2.具体操作程序及备案填报内容请各相关高校按照服务平台上的操作指南执行。
3.各校工作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等教育处曾思亮,电话:0731-84720851,
E-mail:29330035@qq.com。
附件:1.2015年度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汇总表2.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 3.高等职业学校增设教育类专业申报表
附件1-3.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