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简章(4)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3、附加分: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7)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0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只填申请表),通过邮局EMS于2015年3月15日前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4日-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7、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内 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ci.edu.cn)。 |
3月15前 |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
3月23日前 |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3月30日 |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21日前 |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考试(专业加试)安排 |
4月24-25日 |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体检 |
4月26日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4月28日前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 |
4月29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30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
5月15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 邮箱:njcijw@163.com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2012年33号令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