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大学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3)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七、优录政策
(一)免试入学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低于2A2C(或1A2B1C或4B)1合格;
3、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符合文化联测免考政策的考生,须将《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之前通过邮局 EMS 方式寄至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
2、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我校复试通过,加5—10分计入总分。符合本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提前提交复试申请。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4.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校园网报名 |
3月30日 |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 (地点:所属省辖市相关考点) |
4月20日前 |
公布文化测试成绩,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 |
4月25-26日 |
考生报到及面试(复试)(地点:南通职业大学) |
4月30日前 |
我校校园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5日前 |
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学历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