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3)

海南高考最新信息
2015/1/19
四、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2015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参加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控制在2014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以内,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我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统招录取。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杨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命制试题和组织测试。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学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4月12日 | |
科目及时间 |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
地 点 |
各高职院校 |
六、成绩公布
省考试局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分发给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4月25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七、录取工作
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高职院校录取分数要求的,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招生学校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