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陕西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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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4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
1.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市(区)负责。考务要求和操作流程,应严格按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与考务手册》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12〕4号)要求执行。
2.严肃考风考纪。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权威性,各市(区)在今后的考试中必须配备相关防高科技作弊硬件设备:如手机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手机探测狗等,更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教育以及责任的落实,严防违纪舞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3.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各市
(区)在组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力争按标准化考点的要求设立考点。
4.切实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和法制教育,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试题(卷)的运送、交接、保管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则》及保密工作规定进行。要高度重视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安全保密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5.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认真填写《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应急通讯登记表》(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保密室应急通信表》(附件2),并在考试前10天将其送交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从考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听力考试结束30分钟后,应向社考处报告考试动态情况。考试中如突发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
省考试管理中心值班电话:029—85220199、029—85252995。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2 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保密室应急通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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