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主机租用协议(2)

租赁合同
2012/2/20
2.乙方开通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留言板、聊天室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布的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在开通前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向甲方提供明确的管理责任人及具体有效的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按乙方要求设置相应的目录和路径,建立建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甲方对上述信息审核通过后为乙方开通相应服务。
3.乙方不得自己或允许他人进行下列行为:
(1)利用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服务、服务器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也不得 散发包含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2)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为自己开设于甲方虚拟主机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招揽业务,无论这些大量不受欢迎的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是否利用甲方服务器发出;
(3)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如聊天室、广告交换、在线游戏(社区)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给甲方或甲方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甲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甲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甲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甲方服务器或者甲方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4)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为;
(5)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甲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或利用甲方系统漏洞、技术漏洞、安全漏洞任意使用甲方虚拟主机服务或进行影响甲方系统安全的行为;
(6)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甲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7)其他超出乙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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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乙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虚拟主机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7.乙方应自申请的虚拟主机开通后向乙方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三、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
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以乙方通过甲方网站上虚拟主机服务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的信息为准,此类信息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会对此类信息做详细记录,甲方有义务按乙方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同时不得超出其定制的服务内容使用甲方的资源。
四、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1.乙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须按“价格总览”中规定的价格标准和付款事宜将足够的款项汇入乙方在甲方的帐户中,甲方将在乙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自动扣除相应款项,随后立即开通虚拟主机。
2.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乙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至其在甲方的帐户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3.甲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乙方租用甲方虚拟主机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乙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即关闭乙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第四条第2项履行。
六、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