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2)

责任书
2011/10/27
4、体育课安全责任
体育课教师必须按体育课程标准上好每一节课,上课前对各种体育设备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提醒和禁止学生在该设备上进行活动。
5、课前、午休安全责任
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保卫教师必须提前上岗,负责课间和午休期间的学生安全。
6、送队安全责任
学生放学,班主任老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学生站好队,清点人数,护送好路队,将本班学生安全护送到指定地点。
以上安全责任全校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若因违反规定责任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校领导签字: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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