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3)

合同样本
2011/10/11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需甲、乙双方配合的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由此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对违约行为导致的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权收回已支付的房款。乙方违约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房款不足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政策原因等非归甲、乙双方任一方的责任,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可抗力细指“你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签定和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全部阅读,同意所有条款内容,无任何修改意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合同签定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房屋交接确认书
根据成都青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相关规定,甲方将该合同规定房屋以现状转移至乙方,乙方确认收到该房屋。
接收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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