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总结(3)

乡镇工作总结
2011/2/19
展。认真审核报表,对摸底资料进行普查员自审、互审和会审,确保数据真实。组织数据处理,对摸底汇总结果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安排查遗补漏,开展清查摸底“回头望”工作,实现了“单位不漏、数据真实”的普查目标。
(八)克难攻坚,普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在经济普查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普查方案和我市13个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明确普查办各职能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业务人员协调会,研究解决基层在现场操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认真组织经济普查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济普查登记阶段,为确保普查登记顺利进行,市办及时抽调了13名业务骨干,分县包干,落实责任,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从元月10日开始,对11县区和经济开发区用两周时间进行全面督导检查。1月11至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正在市统计局、普查办领导陪同下,赴略阳县视察了经济普查登记工作。1月31日,在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程序培训会议期间,市普查办又专门召集由各县区调查业务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讨论交流普查登记工作。在登记中,要求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必须佩带或主动出示证件,认真填写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避免指标的漏填。对登记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逐一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在实施登记填表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登记进度及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规范操作,避免随意性和人为错误。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逐一摸清、核实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确保登记对象不重不漏。全部登记工作在05年2月10日前圆满结束。个体户调查,是这次经济普查中的难点,我市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和清查摸底同步进行,在2004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个体户调查、补漏、填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个体户达9.1万户,符合汉中实际。
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排除人为干扰,保证普查质量,我们在市经济普查办增设了执法检查组,建立健全了普查执法机构。市政府就实行依法普查问题印发了《公告》,市经济普查办及时转发了中、省普查、监察、统计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查处经济普查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认真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通知》,并在媒体公布了市政府经济普查办监督举报电话。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向普查对象做出了郑重承诺,市普查办广泛散发了《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员积极将法制宣传工作和普查登记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普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较好地消除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确保了普查登记资料真实可靠。
(九)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处理高质量。认真组织数据审核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设备、审核流程、方法措施等方面做了精心部署。从3月初开始,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审核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首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定了由统计局长负总责,普查中心、社会科、企调队负责人组成业务协调组,副局长唐彩云担任组长,负责汇审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数据处理组负责审核期间的数据管理和技术服务。审核实行“统一组织,分专业审核,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汉中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层层落实责任,有效地保证了整个数据汇审有条不紊的开展。其次,认真部署,周密安排。针对第二批审核中的规模以下企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企业、个体户等,由于数量多、统计基础薄弱、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等特点,数据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