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述职述廉报告(3)

述廉报告
2011/9/26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述职述廉报告》相关的文章。 三、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
2011年承担**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以来,我更加注重自身廉政方面的修养,从没有利用组织给的审批权为自己以及局财务人员谋过一丝一毫的福利,从未报销一次餐费、出租车费,由于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基建项目多、维修项目多,但从没有接受过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及有价证券和宴请,常记“己不正焉能正人”也经常教育分管的财务人员遵守好各项财经纪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工作中,我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一年来,我分管的工作无刁难和推诿现象发现,无一起施工单位投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钟长鸣。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严以律己,做到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参加局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按普通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生活上追求享受、作风上华而不实、工作上不思进取、政治上原则性差的不良作风。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带动分管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他们自(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觉提高政治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要求并自觉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办事,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任何事情,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一年来,我能够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没有借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敛财的情况;年度个人收入均为工资收入;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从业无违反规定的情况;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情况;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的情况;没有收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没有参加过有关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健身、旅游与高消费活动;没有使用公款、公车旅游,使用公款大吃大喝情况;没有参加过赌博;没有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过商业保险;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的情况;没有超标准购买更换小轿车情况;没有在分配、购买、建造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情况;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务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及借用公款情况;没有投资入股煤矿的行为;没有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