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2012/2/28
各**:
对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XX]4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广大**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农**队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述职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述职的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
(3)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及公开情况;
(4)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5)新农村建设实施情况;
(6)农村救济救灾、种粮直补、特困群众低保等各项补贴发放情况;(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
(7)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
(8)下一年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述职内容)。
(9)上级组织要求列入述职内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2、述廉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主要报告本人执行《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中“行政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2)是否有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妨碍土地、规划等法律实施的情况;
(3)是否有在各种选举活动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打击报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和在发展党员等方面搞权钱交易的情况;
(4)是否有违反规定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等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