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2)

实施方案
2012/2/27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司法大检查活动是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方案的深化,是当前人民法院人民性学习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重点是一线法官和窗口单位,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抓手,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负起责任。
2、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要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与“创建大港法院品牌,争当全市基层法院排头兵”的工作目标,与争办“精品案件”和评选优秀法律文书、与执行清理积案、与完善案件质效分析(三上升、三下降目标)、与争当质效标兵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找准薄弱环节,完善**举措,实现公正、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
3、各部门要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从实践上下功夫,将学习讨论成果切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行动,牢固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在检查中完善法官的职业素养,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切实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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