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暨"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2)

世界地球日
2012/3/20
各分局要在坚持以往好的宣传形式的同时,创新活动形式,采取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科普活动,增强青少年及公众的参与性和实践性。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的宣传优势,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有(欢迎访问零二七范文网/faNwEn,范文大全)针对性的具体宣传方案,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
四、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地球日前后,各分局要积极撰稿,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刊发署名文章、专题报道等,扩大社会影响。
此项活动结束后,各分局要认真总结,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图片资料),于4月28日前报师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