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个人先进事迹(3)

事迹材料
2011/10/29
以农民工权益保护和小煤矿专项治理整顿为重点,开展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连续多年被评为禹州市目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连续五年被评为许昌市优秀单位,再就业工作被评为全省和全市的先进单位,人事宣传工作连续六年被许昌市评为先进单位。XX年,禹州市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为“第二批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我市的电子工被命名为全省十大知名劳务输出品牌之一。在禹州市民主评议和行风评议中,我局一直处于靠前位置,并连续三年夺取禹州市“小康杯”竞赛活动优质服务杯,XX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许昌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取得了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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