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相关合同范本:
  • 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 综合布线施工合同
  • 铁路施工合同
  • 施工监理合同
  • 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 涂料施工合同
  • 油漆施工合同
  • 查看更多>>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攻略来啦(内附最新防疫要求)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攻略来啦(内附最新防疫要求)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疫情防控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1/8/25

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21年4月5日之后我校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
西安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 西安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21/6/4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1新生接站指南请查收,我们来接你上学啦!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1新生接站指南请查收,我们来接你上学啦!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1/8/27

郑州轻工业大学2021年录取查询提示(一)(7月12日)

郑州轻工业大学2021年录取查询提示(一)(7月12日)
郑州轻工业大学
录取查询 郑州轻工业大学 2021/7/12

北京化工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大数据”来啦!

北京化工大学2021级本科新生“大数据”来啦!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
新生大数据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 2021/9/17

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暨南大学
艺术类招生计划 暨南大学 2021/7/5

贵阳学院2021级新生攻略

贵阳学院2021级新生攻略
贵阳学院
入学须知 贵阳学院 2021/9/8

重庆市2021年高招本科批普通类物理、历史第三次征集信息表

重庆市2021年高招本科批普通类物理、历史第三次征集信息表
重庆市
重庆高考补录 重庆市 2021/8/4

上饶师范学院2021级萌新大数据

上饶师范学院2021级萌新大数据
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新生大数据 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9/17

宁夏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宁夏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省份类别专业文化课最低分专业课最低分投档成绩最低分录取人数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文)音乐学(师范)30471.8523.0532艺术(文)舞蹈表演30081.33531.616艺术(文)美术..
宁夏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宁夏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3

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
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浙江农林大学2021级新生报到相关事项

浙江农林大学2021级新生报到相关事项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入学须知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9/8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13

柳州工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期间新增对外联系电话号码公告

柳州工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期间新增对外联系电话号码公告
柳州工学院
招生信息 柳州工学院 2021/7/16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1/5/25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时间安排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时间安排
右江民族医学院
疫情防控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21/8/28

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27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军训开始!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军训开始!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四川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四川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15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