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的法治新思想

十八大
2014/3/30
十八大报告的法治新思想:
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方略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都要对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重点论述,推动党的法治理论不断步入新境界,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呈现新局面。十八大报告更加重视与凸显法治问题,对法治的定位、法治的作用、法律的权威、法制宣传教育等问题提出了不少新思想、新论断、新主张,把党的法治理论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是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思想纲领。
在十八大报告中,“法治”是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词,共出现了18次,“依法”一词出现了21次。十八大报告在法治问题上的新论述主要有如下方面: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党的十五大开始,法治通常被理解为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维度所作出的科学定位。十八大从治国理政方式的角度对法治给出了新的定位,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新定位显示了中国法治与各国法治的共通性。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法治是现代民主国家治国理政的普遍方式。把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顺应了当今时代发展的潮流,体现了世界政治文明的走势。
从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定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是一脉相承和相互呼应的。不过,前一种定位是对党如何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宏观定位,而后一种定位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治国理政的具体要求,法治从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具体化为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基本准则。
领导干部要养成法治思维。过去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一般要求是,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一论述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即领导干部要养成法治思维。做到知法守法易,养成法治思维难。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按照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思考、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
要养成法治思维,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的基本知识,领会和理解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其次要坚信和坚守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并善于运用这些理念、精神、原则思考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
法治思维养成之难,难就难在第二方面。它不仅要求治国理政者从内心深处认同法治的理念、精神和原则,而且要求治国理政者能熟练地遵循这些理念、精神、原则思考和处理实际问题。这种法治思维能力的养成,需要经过长期的实际训练。只有当治国理政者养成法治思维时,才能做到自觉依法决策和施政,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都反复强调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一再重申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十八大报告更加明确地强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还从三个方面对如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尊严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次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只有坚决杜绝和防范这三种现象的发生,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才能真正确立起来。
第三,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既是强调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也是强调党纪国法的权威不可侵犯。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十八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一基本主张贯彻于十八大报告全文始终。
在政治建设方面,报告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在文化建设方面,报告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在社会建设方面,报告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强社会管理法律建设。在军队建设方面,报告提出,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规建设。在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方面,报告提出,中央政府将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在党的建设方面,报告提出,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